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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对华法令抗凝作用的干扰是?

时间: 2013-03-18 14:11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主持人:食物对华法令抗凝作用的干扰是?

  张金洲:影响:病人术后的饮食可干扰香豆素药的抗凝作用,但并非直接,一般干扰很小。经常吃菠菜、青菜、蕃茄、菜花、鲜豌豆等蔬菜量较大,或经常吃较多肉食如猪肝,或水果等,因这些副食晶中含维生素K较多,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减短。但在抗凝剂量调整阶段以后,正常饮食和生活习惯中,饮食对抗凝的影响并不重要。

  处理:出院后不必改变饮食的习惯,一般不限制饮食,可以改善伙食,改变食物品种,但应避免一个阶段的长期饮酒或酗酒,或者单调地吃一种富含维生素K的蔬菜,几天或几周不变。如能注意避免一般不会出现影响,则不必因饮食而化验凝血酶原时间或调整香豆素类用药量。

  主持人:育龄妇女抗凝的特殊问题及其处理办法是什么?

  张金洲:月 经

  术前月经正常的女性,换瓣术后服抗凝剂,大部分病人的经期与经量有些变化,经期基本与术前相似,月经量可较术前增多。为减少出血,近年来已采取来潮前一天起至月经基本干净前一天止,停用华法林;或在月经期服华法林的量较平时减少一半。术前有规则性功能性子宫出血的病人,术后抗凝中经期可延长,经量可增多,但周期可基本不变。如出血量大,可注射维生素K1止血,如反复大出血,每次需用药物止血,可用微波治疗或作子宫切除术。放环避孕的病人与正常妇女放环者相似,月经量一般也增多。

  口服避孕药

  口服避孕药可降低口服抗凝药的作用。因此,注意检查凝血酶原时间,及时调整服药剂量,在两类药应用已形成规律后,不需要额外增加化验的次数。

  妊娠与分娩

  (一)继续妊娠 换瓣术后血液动力学与心功能明显改善,对已怀孕或希望生育的已婚妇女,可允许在换瓣2—3年后妊娠。置换机械瓣病人,由于服用香豆素类药抗凝。香豆素类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在怀孕后前3个月,尤其是6~13周,有引起畸胎的危险。因此,可于怀孕后前3个月即使用肝素和前3个月最后2周用肝素抗凝。因肝素分子大,不透过胎盘。但应用肝素须住院,长期使用不便,不能推广应用。在妊娠期间,胎儿可发生早产、死胎或出生后死亡。死亡原因为胎盘剥离、内出血或脑出血。在怀孕期间由于母体可能处于高凝状态, 易并发血栓栓塞。因此,应定期检查凝血酶原时间,并按检查数值调整增加服药量。调整适当,可使母体与胎儿的危险发生率降至很低的程度。母体心脏负担增加,则可用强心、利尿治疗予以改善。(二)中止妊娠  瓣膜置换术后长期抗凝治疗的病人,如心功能恢复较差,血液动力学改善迟缓,如术前心功能Ⅳ级,术后改善至Ⅲ级或仍为Ⅳ级的病人, 由于妊娠后的生理改变可使心脏负担加重,病人经常受怀孕后凝血机制处于高凝状态与循环超负荷的威胁,应予中止妊 ,娠,而且较好在妊娠后第3个月以前完成。中止妊娠手术较为简易,对病人的损害较小。中止妊娠时的抗凝处理为术前停服抗凝剂2~3天,在检查凝血酶时间正常后手术,术后48h开始恢复抗凝。(三)围产期的抗凝治疗  预产期前1~3周病人可住院,在住院期间停服抗凝剂,改用肝素抗凝。如发生早产,母体与胎儿也较为安全。如不停用口服抗凝剂,则宜采用剖腹产方法。经脐静脉给新生儿注射维生素K15mg。应放弃母乳喂养,因母乳中含抗凝剂。术后48~72h重新开始抗凝治疗。个别换瓣后妇女仍自然分娩,应十分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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