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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苏志局长:关于我国职业病防治

时间: 2013-03-21 20:31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然而,目前我国各类急、慢性职业病居高不下,职业病危害已经成为一个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近日,记者就职业病有关问题专访了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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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志 副局长

  记者:我国职业病高发状况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请您谈谈目前我国职业病现状和发病特点?

  苏志:当前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不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人数众多、流动性强,而且现有的职业病病人总量大、每年新增的职业病病人发病率较高,一些“隐性”和潜在损害劳动者健康的现象更是大量存在。

  2005年,卫生部共收到国内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港、澳、台)各类职业病报告12212例,其中尘肺病病例报告9173例,占75.11%,尘肺病例死亡966例,尘肺晋期病例963例。

  矽肺和煤工尘肺仍然是最主要的尘肺病,分别为4358例和3967例,两者加起来共占尘肺病例总数的90.8%;其次是水泥尘肺177例、石棉肺170例和电焊工尘肺148例。尘肺新病例主要来自煤炭行业4477例,占48.80%;其次是冶金行业905例,占9.87%。

  从各地的情况看,患职业病人群主要有三部分人:一是原地方企业的老职工,随着时间的推移,原从事尘毒作业的人员陆续开始发病;二是外出打工者,他们在外面从事危险和有毒有害工种作业,回家后感到身体不适,到医院看病时才被发现;三是在生产条件不好的中小企业做工的人员。

  记者:职业病每年给我国造成的经济损失有多大?

  苏志:职业病不仅损害劳动者健康,导致劳动者死亡、致残、过早丧失劳动能力,给患者个人及其家庭造成了悲剧,而且诊治、康复的费用相当昂贵,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造成重大损失。

  目前因职业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超过百亿元人民币,间接损失更难以估计。据国际劳工组织报告,全球职业伤害导致的经济损失占全球GDP的4%。我国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人数、死亡人数和新发病例数均居世界前列,其经济损失可能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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