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杭州市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措施是如何规范和完善的?
金捷:我们也是边摸索边前进的。2008年7月,市禁毒办出台了《杭州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试行)》以及《杭州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台帐样本(试行)》,在全市统一进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规范化运作。2009年4年,我们在结合一年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对试行稿进行修订。2011《戒毒条例》出台以后,我们又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对《工作规范》和《台帐样本》进行了第二次修订,重点明确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适用对象、医疗救助、请假外出、地点变更、戒毒终止等程序在《条例》框架下的进一步规范。今年,我们正在进行工作规范和台账的第三次修订,主要是结合《浙江省禁毒条例》的一些要求,细化流程。另外,我们还先后制定了《街道(乡镇)禁毒工作办公室职责》、《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职责》以及《杭州市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体系。
主持人:政府对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援助措施有哪些?
金捷:目前,我们的援助措施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医疗援助。目前,全市共有11个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服药点),为阿片类**人员提供维持治疗服务,基本能够覆盖全市阿片类**人员的服药需求。针对能够长期坚持服药的人员,各区(县、市)还出台了一些奖励政策,适当的减免服药费用。在戒毒医疗门诊方面,全市各区(县、市)都设有一个戒毒医疗门诊,每年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不少于两次的戒毒治疗或心理咨询。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创造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如上城区邀请了市第七人民医院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专家进行集中授课和咨询;下城区则通过设计心理咨询量表,由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填写后,请医疗门诊的医生逐人进行分析、点评,并给出咨询意见。二是就业援助。我们以区、县(市)禁毒办为主,依托街道(乡镇),加强同人力资源市场、**市场、辖区企业的联系沟通,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公益岗位安置、自主就业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戒毒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如上城区禁毒办联合区人力社保局,对失业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了创业培训补贴、技能培训补贴、灵活就业补贴等多项措施,以“居家就业”的方式扶持戒毒人员自主创业;江干区禁毒办利用各街道的就业服务中心,为戒毒人员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拱墅区禁毒办与辖区的夜市一条街管委会签订了协议,专门拿出一些摊位,提供给戒毒人员经营,并减免相关费用;富阳市禁毒办专门走访了曾经有过**经历,目前已经戒毒的企业家,争取他的支持,吸纳部分戒毒人员到企业就业。截止去年年底,我市共确立就业安置点16个;通过各种途径安置3千余人。三是民政救助。主要是对丧失就业能力、且符合低保政策的,由民政部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个别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但生活确实困难的,由街道(乡镇)自行出台政策进行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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